黨委學生工作部

關于開展 2023-2024學年學費減免工作的通知

各二級學院:

根據(jù)學生工作處資助工作安排,現(xiàn)將2023-2024學年學費減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學費減免對象為2023-2024學年認定的家庭經(jīng)濟特別困難學生。因新生不能參評各類獎學金,此次減免請適當向新生傾斜。獲得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原則不再享受學費減免。

二、各學院要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嚴格按照《福建船政交通職業(yè)學院學生學費減免管理辦法》的評審程序執(zhí)行。

三、請各學院根據(jù)學生情況,按每1500元、2000元,3000元6000元四個檔次確定減免人數(shù)和金額。根據(jù)各學院特困學生占比,減免金額分配如下:

序號

學院

分配金額

1

安全與環(huán)境學院

21000

2

軌道交通學院

34500

3

航海學院

42000

4

機械與智能制造學院

52000

5

經(jīng)濟與管理學院

64500

6

汽車學院

43500

7

通用航空產(chǎn)業(yè)學院

26000

8

土木工程學院

58000

9

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

58500

 

各二級學院按要求做好評定工作,于1122日前完成院系會議并公示,同時將匯總名單電子版報送學生工作處唐曉軍其他紙質(zhì)材料(含個人申請表、公示名單、會議記錄表等)及時報送至學工處。

 

學生工作處  

202311月15